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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冽的冬日,还飘着细雨。

沈望没有撑伞,沉默地望着眼前的墓碑。

不论生前多辉煌、多郁结,死了也不过是一块腐肉,沈望不爱听那些忽高忽低的哭声,宛如春天里猫发情的叫,吵得人根本睡不着觉。这时,洒一碗酒,也好过掉一颗泪珠。他摩挲着裤缝,开始想念家里温暖的地毯,还有没开封的Ronée-Conti。

沈望听了会鬼哭狼嚎和细声啜泣,便开始困倦。

好不容易挨到仪式结束,雨却是越下越大了,沈望正想着如何回去,美和倒是把他纳入黑伞下。沈望刚想道谢,却见美和收紧嘴角,警告般地说:“接下来的几天不要乱来。”沈望听见他这么说,并不恼怒,只是把视线移到前方那片黑压压的伞上。

沈望点了点手指:“有烟吗?”

美和警告他:“这可是你前男友的葬礼。”美和五官柔和,但偏就是这眉,生得浓密又纤长,一皱起就像是两撮西柳连成了结,显得亲昵。

沈望想了下:“不算是男朋友吧。”

“随你怎么说,你只记着这几日要小心,不要被狗仔拍了新闻。”

“你应该知道国内正传得沸沸扬扬,说季箫为情自杀。”

“媒体总能颠倒是非。”

“可大众要通过媒体获取信息,你想除去私生活混乱外再搭上一个罪魁祸首的名声吗?”

“我知道了,我会安分的,”沈望又问,“所以你有烟吗?”美和怒其不争般地从黑色西装里掏出一盒万宝路扔给他,撑着伞快步走了,只留下沈望一人在雨里,沈望寻了个屋檐,细细地抽烟。

他很难想象,季箫就这么走了。

季箫生得健朗又生动,笑的时候,嘴角能挂在耳朵上,露出一口白牙,他不高,但身形健朗,他短暂地追求过沈望几个月,算是有过露水情缘,但他很快又投入了别人的摇篮,季箫的口头禅是“人生须体验”,既要交风流漂亮的情人,也要交端庄优雅的恋人,他把沈望归结在前者里,沈望只觉得好笑,他以为季箫该体验几十年,他还等着听他讲故事,季箫说起情史,总能说得缠绵又有趣,却没想到季箫却是自杀了。

听美和说,他是在浴缸里割腕死的,血甚至流到了客厅。等保姆来时,才发现他死在浴缸里已有一周。

沈望听说这个消息时,正在上海开演唱会,他当时头一个念头是:连自杀也须体验?然而当他听到美和宣布葬礼的举办时间、举办地点时,他才惊觉,季箫真的走了。

没人知道季箫为何自杀,包括他。

因为风流的人只管喝酒、抽烟和作乐,不提往事,不谈未来。但死亡是就像是在一间茅屋的墙壁上挖个洞,破了,就有风吹进来,呼呼作响,死者在地底里安眠,但生者却不能幸免。

这风,吹得人心乱。

虽说美和再三强调,但他还是去了附近的酒吧。

他急于找点乐子,抵消这阵心虚。

他对纽约并不了解,全凭缘分找的酒吧。推开门张望一圈,倒是白人居多,算是找了间比较地道的酒吧。他落座、点了酒,就开始抽烟,美和给的那盒万宝路他已经抽空了,只好抽身上的女士烟,细细长长的一根,味道不算好。

灯红酒绿里,沈望一支支地抽烟。沈望生得好,深邃动人,头发偏长,他在脑后简单地扎起,颧骨那里有颗浅褐色的痣,笑的时候,跟着他的桃花眼一块儿笑。有不少人对他生了意思,但都遭了拒。

有个衣冠楚楚的亚洲男人倒是径直坐在了他对面:“一个人?”

沈望眯起眼睛,并没有方案这男人的自作主张,只是打量了圈这男人,那男人倒也自信地任他打量。

自然是宽肩窄腰、长相风流。

沈望笑吟吟地握着酒杯说:“是。”

那男人三言两语地做了介绍,说是在美国出生的华侨。对他感兴趣。

沈望倒是没记住他的名儿,但那男人语言有趣,出来猎艳,诚意十足,尽挑好玩的事情说,他说他的上司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恶魔,有一回他只是开了个玩笑,他的上司记了很久,两个月后聚餐时给他吃了一大勺芥末,他还当是抹茶,他形容自己当时是“七窍生辣”,打出来的嗝都是芥末味的,饶是沈望也忍不住夹着烟笑。沈望笑说:“你的上司有点儿意思。”

“你怎么不说我可怜?”那男人委屈地说。

“那要看你开了什么玩笑。”

“关于情史的,谁知道他反应这么大。”那男人耸了耸肩,很无奈的样子。

又问他:“你怎么一人喝酒?我以为你桃花运很好。”

“我前男友走了。”

这话说的含糊,那男人以为他受了情伤,便露出了然的神情:“找下一个就是了。”

沈望点了点烟灰,没说话。那男人又问:“TOPorBotto”

“怎么?”

“你是Botto话,今晚你就能拥有‘下一个’。”

沈望弯着眼睛笑,像是听到了不错的笑话。直到他的烟都烧到了根,烫到了手指,他才又皱起眉,把烟屁股甩在了烟灰缸里。

他摩挲着烫伤的手指,桃花眼里满是雾气,不知是酒精,还是烫的:“我不太喜欢做下面那个。”

那男人倒有些吃惊:“你是TOP?”

“也不是。”

“我根本无所谓这些,但很少在下面,毕竟男人都爱在床上说混账话,偏偏大部分男人性能力一般,尺寸也羞于见人,非要问你‘爽不爽’,所以在下面还得演戏,然而我不太会说假话,就非常窘迫。”

那男人听到他这么说,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,沈望原先不觉得这男人生得多好,但那男人笑起来,沈望才发现他有月牙眼,眼睛弯成一条细细的线。让他想起了顾重。

顾重也是这般笑的。顾重小他四岁,麦色皮肤,两只狭长的单眼皮眼睛,嘴唇很薄,五官立体,不笑的时候就像皮毛锁紧的美洲豹,但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,眼睛眯成一条线,只留下两条缝,眼珠都看不见,又可爱又让人陶醉。

他的笑容里藏了酒,他一笑,沈望就醉了。别说在下面,沈望每次都被他操得乱喊,叫老公,叫爸爸。

只要能让顾重疼他,他什么都喊得出口。

那男人一笑,沈望倒是认真了些,先前那些逗他笑的笑话倒显得滑稽起来。那男人察觉到了沈望的意思,便握住沈望的手,细细地把玩着他的手腕,沈望骨架小,手腕仿佛细得一捏就能断,洁白的手腕上还纹了个雏菊。

那男人就问:“你喜欢雏菊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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